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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到底有多重要?时效已过,法律都帮不了你

发布时间:2021-04-06 点击量:306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那是否意味着权利人任何时候都可以向索要欠款或赔偿款呢?不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该条法律,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经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便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即便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赔你钱,但时效已过,到手的赔偿款都有可能"打水漂”!

▌案情介绍

          2013年,王某向A公司购买了9辆大货车。因欠A公司首付款,A公司将已出卖给王某的8辆大货车又分别出售给案外人。2014年,王某起诉要求A公司偿还被出售的8辆大货车的首付款,王某胜诉。2021年1月,王某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同时要求A公司、挂靠公司B公司及另外二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被售车辆的按揭款以及被拍卖的差价损失。庭审中,A公司、B公司及其余被告均提出时效抗辩。

▌案件分析

          本案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其中涉及到的诉讼时效问题是本案中的焦点问题。诉讼时效是为了当事人及时主张自身权利而设置,只要是债权,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都会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比如常见的借贷纠纷、民事合同纠纷、民事侵权纠纷等等都会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也称“消灭时效”,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以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换言之,权利人若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其请求权丧失强制力或者胜诉权的法律事实,便会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在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抗辩是被告的重要权利之一,也是抗辩原告诉权的重要策略之一,援引诉讼时效抗辩能够达到驳回原告诉请的法律效果。在本案中,在2014年至2021年的六年间,王某未能提供其向A公司主张其余权利的证据,根据《民法典》第188条之规定,王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截至起诉之日,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已过。

判决结果:

          受诉法院以原告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律师建议:

          法谚云: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The laws aid the vigilant,not the negligent)。自己的权利遭受侵害时,一定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主张自身权利。通常情况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可因法定事由发生中断的效果,诉讼时效自中断事由发生之日起重新起算。但超过二十年的,诉讼时效便不能再中断了。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超过二十年后法院才能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延长。

有鉴于此,在诉讼时效即将到期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使诉讼时效发生中断,以行动实现自己的权利。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在法定期限内通过诉讼等有效手段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呀!

          1、及时催收账款,妥善保管催收证明材料。催收账款应采取催款函、对账单等书面方式进行,同时妥善保管相关材料。当面送达的应保存签收单,电子送达的应保存发送记录并注明对方名称,邮寄送达的应选用邮政EMS并备注邮寄文件名称、保存邮寄回单。

          2、保留要求对方清偿债务的各种证据。如请求清偿债务时的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视频记录等等能够证明债权人积极行使权利的相关证据。

          3、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单位或者第三人进行调解,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并保留相应的调解记录。

          4、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仅可以达到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还能以有效的方式主张权利,实现自身的债权。

          5、即便已过诉讼时效,只要债务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的,仍然能够达到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